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我省从7月份起对电网电力价格进行调整。调价主要涉及工业和商业等企业用电,平均每度电销售价格提高2.19分钱,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等用电的电价维持原有水平,不作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从7月1号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2.5分钱。我省对燃煤机组和部分水电上网电价做了适当提高,最终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19分钱,液化气、天然气的价格不作调整。
据了解,在汶川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宁强和略阳两县,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这项政策可使两县每年减少用电支出4500万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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