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区中小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乡镇企业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服务协会:
为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高我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关于银河培训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银河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度银河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区局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省中小企业服务协会和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培训的教学任务。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以省内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为主,兼顾中小企业创业者、县级以上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每个企业或单位参加同一培训内容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三、培训人数
全省2008年培训人数暂定为1000人,其中西安市为200人,其它市、区各80人。
四、培训时间
2008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五、培训形式
短期集中面授培训,每期时间一般为3—5天。
六、培训内容
(一)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
讲解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背景及发展趋势,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介绍,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对话,共建和谐企业等内容。
(二)职业经理人培训
企业的战略管理、创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及其它支持学员对职业经理人知识后续学习的内容。
(三)企业综合管理及能力提升培训
国家产业政策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宣讲,领导与执行力的提升,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企业营销理论与实践,品牌建设与企业形象塑造,企业文化与团队精神打造等。
(四)创业培训
创业政策环境解读,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律知识等。
七、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资助。培训费中的场租费、授课费、教材费等按正常标准予以全额资助,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不得再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培训发生的食宿费予以适当补助。
八、师资及教材
银河培训的师资,应以近年来承担过银河培训教学任务并经国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备案的省内大专院校教师为主,也可申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派或聘请省内外专家及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领导授课。培训教材原则上选用国家银河培训工程教材。
九、其它要求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银河培训作为示范培训工程抓紧抓好,要让企业管理者和创业者真正感受到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和政策优惠。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以往培训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与相关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好这次培训,确保参训人员按时报到。请各市(区)于8月10日前将本区培训工作计划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局人事处。
(二)各培训机构要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要加强与各市(区)的工作协调,在培训内容、资金使用、资料上报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银河培训的相关规定。为统一形象,应在培训会场悬挂“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徽标。
(三)参训人员要提前填写《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学员登记表》,参加培训时交活动组织人员,以备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联系人:省局人事处 沈树涛 (029)87291463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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