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局、乡镇企业局:
为了实施名牌农产品推进战略,搞好“培育名牌农产品”工作,农业部决定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申报条件,认真筛选企业,搞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鉴于我省尚未开展陕西名牌农产品评选工作,所以企业申报产品原则是陕西省名牌产品。
二、企业申报材料详见农业部文件附件3和附件4,企业要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报。
三、农业部文件附件3“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中的编号及附件5“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由省局填报。
四、各市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随正式文函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件)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局。
五、鉴于申报名额有限,各市要切实将符合条件,在同行业、同类产品中有竞争力的企业产品推荐上来。申报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情况准确,内容齐全,企业有关情况必须附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局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然后报农业部。
联 系 人:薛新中 单林成
联系电话:029—87292818 029-87291419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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