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服务中心-->>纳税筹划

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来源:中国税网 │ 发稿:2008-4-22 10:23:54 │编辑:smewl | 作者:网络 | 点击: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32号)。


  《通知》称,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具有从事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设计试制能力;


  2、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3、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


  4、已有明确的市场对象和较大用户群;


  5、企业数控设备或功能部件年销售量一般应大于100台/套,企业研制生产初期年销售量可适当下调,重型数控设备和超精密数控设备年销售量不限等。


  5月1日起,新批准鼓励类的外资项目进口特定机械可享免税优惠


  根据《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财政部2007年第2号公告)通用设备第十类第(一)、(二)、(三)款所列的自用机床和压力成形机械,一律征收进口关税,仍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可享受《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上述自用设备,在2008年11月1日前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对上述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上述自用设备,一律征收进口关税,仍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全文完)  
相关新闻  关键字:大型,精密,高速数控  去问吧找关于大型,精密,高速数控的问题 网友评论 打印


 ·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2008-4-22 10:23:54)
 ·新日铁将在海外首建大型钢厂铁 (2008-3-26 11:03:40)
 ·奥运中国年大型晚会 (2008-3-24 10:45:40)
 ·宝鸡市举办2008年春季智立大型人才交流会 (2008-3-14 10:54:12)
 ·法国大型上市公司去年盈利再创新高 (2008-3-10 10:49:58)
 ·首都举行纪念周恩来诞辰110周年大型音乐晚会 (2008-3-5 9:51:04)
 ·国内又一大型乳品加工企业—— “三鹿”入驻我省 (2008-3-3 9:23:50)
 ·大型航空模锻液压机项目开工建设 (2008-1-30 10:59:36)
 ·三亚市出台大型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8-1-23 10:13:04)
 ·西安热捧大型秦腔交响诗画《梦回长安》 (2008-1-21 1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