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融资担保需准备的材料与受理
一、正式受理前曲有关工作 1.企业需填写《客户基本情况表》并向担保方提交如下企业基本材料:(1)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上年度末和最近二个月财务报表;(3)银行贷款卡记录(银行贷款明细);(4)贷款申请;(5)申请企业简介。 2.担保方参照以下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决定是否正式受理: (1)申请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需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2)申请企业贷款投入项目原则上需运转1年以上(房地产项目特殊对待);(3)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一定值(如1000万元人民币);(4)该企业本次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某值(如70%),或有负债不能高于企业净资产一定的百分比(如20%);(5)申请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值(如25%);(6)申请企业在以往贷款中没有逾期还贷记录(7)贷款的投向符合担保方扶持的方向。 3·担保方在收到申请企业填写的《客户基本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后规定的时间(如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通知申请企业是否正式受理。 二、担保机构正式受理时企业需要进一步提供的有关材料 申请企业在收到担保方正式受理通知书后,将按要求填写《融资担保项 目申报书》,同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企业基本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趣人的职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简历;企业贷款申请书(包括贷款原因、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拟贷款银行、还款资金来源和计划等);企业简介。 2·企业财务资料:验资报告;经担保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及附注(附审计报告),以及本年度最近二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二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贷款卡及查询记录;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账款明细,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企业缴交税款证明。 3.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料:企业历史销售记录明细表和已签销l售合同明细表;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蕊的批准证明(复印件);所需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企业已投入项目资金明细及相关证明。 4.反担保资料: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反担保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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